新闻中心 安全生产 企业党建 客户服务 人力资源 政策法规 农村电力 学习园地

  当前位置:您现在的位置: 山西永济供电支公司 > 客户服务 > 用电常识 > 正文

安全用电小常识2

 
作者:吴晟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9-27 

 
发布者:吴晟 发布时间:2006-12-30

       1、入户电源线避免过负荷使用,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,以免发生意外。
  2、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,使之能起到对家用电器的保护作用。
  3、接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、电源插头、插座要安全可靠。损坏的不能使
    用,电源线接头要用胶布包好。
  4、临时电源线临近高压输电线路时,应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
   (10KV及以下0.7米;35KV,1米;110KV,1.5米;220KV,3米;500KV,5米)。
  5、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。
  6、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,连接可靠。
  7、房间装修,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,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。
  8、使用电动工具如电钻等,须戴绝缘手套。
  9、遇有家用电器着火,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。
  10、家用电器接线必须确保正确,有疑问应及时询问专业人员。
  11、家庭用电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,以保证使用家用电器时的人身安全。
  12、家用电器在使用时,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,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。
  13、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,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,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停电源。
  14、家用电热设备,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气罐、煤气管道,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,千万不能拉合电源,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。

  15、使用电熨斗、电烙铁等电热器件。必须远离易燃物品,用完后应切断电源。拔下插销以防意外。

 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下一个文章:
  •    


  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家电网公司 华北电网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
    版权属于 山西永济供电支公司 Copyright2006 http://www.yjgdzg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地址:山西省永济市银杏西街1号 邮编:044500  管理登陆
    95598(供电服务热线)
    晋ICP备08000601号